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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处对象期间,男方送女方一个两万的金项链,分手后不归还
两个人在处对象期间,男方送女方一个两万的金项链,分手后不归还 两个人在处对象期间,男方送女方一个两万的金项链,分手后不归还是否造成诈骗行为
2019-02-04 15:16 ask201……(山东-济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明伟律师  电话:18202029150  2019-02-04 15:53
不属于的
2 朱君秀律师  2019-02-04 15:20
答:要返还。理由;附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条件不成就时,赠予不生效。
3 徐卫东律师  2019-02-04 15:58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的。
4 孙新律师  2019-02-05 00:35
建议沟通解决。
5 周志斌律师  2019-02-07 22:49
不算诈骗。但恋爱期间赠与的数额较大的财物,一般在法律上视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不返还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
6 柳基伟律师  2019-02-19 09:58
你好,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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