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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购买的房产
恋爱期购买的房产 当初购买房子是由男方支付的首付款及银行贷款,由于男方是外地人,无法在无锡买房贷款,所以写了 女朋友的名字,现在两人因感情不合分手了,所以现在两人约定五年后做过户手续,怕中间有意外发生,双方决定起草一份协议,然后做公证,但是协议不知道怎么约束。
2013-01-22 10:05 朱利娟(江苏-无锡)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1-22 10:08
你好这公证协议是有效的,不履行协议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
2 110网律师  2013-01-22 10:47
可委托律师搞
3 110网律师  2013-01-22 10:53
你好,对于该协议建议还是由律师来起草。
4 110网律师  2013-01-22 13:44
建议公证一下,未还清贷款之前是无法过户的。
5 110网律师  2013-01-22 15:26
建议委托律师代拟。详细情况可以电话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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