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他人 我因交友不慎遇到一个男孩,他很喜欢我我没跟他在一起,后来他就开始报复我,在QQ上加了我妹妹,告诉我妹妹我是在酒店做小姐的,后来我跟我妹妹解释了,他也没在对我妹妹讲什么了,事情过了2个月他又开始加我同学朋友的QQ跟他们讲我在酒店做小姐,说一些污蔑我的话,我想问一下这算不算是诽谤,可不可以起诉?
2013-01-21 23:59 v韩国风格(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3-01-22 08:24
你要保留好对方骚扰、诽谤或威胁你的证据,若对方过分,你可以报警处理。
你也可以及时起诉他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你也可以及时起诉他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3-01-22 11:34
可以起诉维权,侵犯名誉权的
3 吴君瑜律师 2013-01-22 15:08
对方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可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排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