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小孩在补习班期间,不小心用铅笔把小朋友眼角扎了一下 你好,我家小孩在补习班期间,不小心用铅笔把小朋友眼角扎了一下,补习班没及时通知我们,两天后家长接孩子发现被扎处有个小黑点,如果及时通知我们家长,去医院很简单就处理好了,然后家长要求把小黑点去掉,我们也去了,补习班也没人跟我们去,我想问问我们和补习班责任怎么划分。
2019-01-29 21:29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1-29 22:52
过错赔偿损失。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1-30 07:5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1-30 08:05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4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1-30 08:55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相关法律问题
大律师请问一下我家小孩在学校里和几个小朋友玩游戏不小心把别人家孩子门牙弄掉了
8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幼儿园试用期期间擦地,一个小朋友不小心滑倒了
13个回复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家小孩在学校两个小朋友有发生冲突,对方小朋友用脚把我家小孩拌到在地上
7个回复你好请问一下,我家小孩跟邻居几个孩子在玩耍,另一小孩不小心从15楼摔落死亡
7个回复你好,我女儿在幼儿园不小心用铅笔把小朋友眼睛划了一下,当时都不知道
5个回复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小孩八岁,在学校下课期间被别的小朋友迎面撞断了俩门牙
6个回复你好,我家的小孩在幼儿园上课期间,一边说话一边从台阶上跳下,不小心咬伤一个同学脸部
5个回复你好,我家小孩五岁在幼儿园与其它小朋友玩耍过程中不小心把人家的手压骨折了
4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