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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房提前结束合同的问题
关于租房提前结束合同的问题 老师您好,
我与房东签订了了一个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因为工作原因,需要提前结束合同(之前房东口头说可以随时搬走的,只要付600元的违约金就好了,但是在合同中没有说明)。
合同中对于租金问题的合同内容是:合同期内,乙方保证不得将押金做抵扣租金使用,租赁合同期满时,解除本租约搬离该场地时,方可由甲方无息退还押金给乙方,本合同约定乙方在租期未满时押金一概不予退还。上述约定,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收回该物业,乙方须无条件立即(退出该物业办理该场地)如乙方不收回该物业要是,甲方有权会同管理处工作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管辖的物业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进行处理,乙方保证履行合约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及规定,同事保证绝不会提出异议。

请教我们可以拿回押金或者部分押金吗?
                                                                 谢谢!
2019-01-29 16:34 chenho……(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9-01-29 17:26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1-29 18:49
协商或者起诉解决纠纷。
3 徐卫东律师  2019-01-29 16:35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诉讼
4 陈铠楷律师  2019-01-29 17:16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
5 郑源良律师  2019-01-29 17:37
比较困难。
6 闫燕律师  2019-01-29 22:31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
7 冯倩雯律师  2019-01-30 00:44
一般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
8 张梅律师  2019-01-30 10:34
你好,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的话你是拿不回押金的,但是你可以先和房东协商,最好和对方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具体情况您可以转为对我在线咨询或者来电咨询,来电咨询是免费的,或者薇信咨询也可以,我的薇信号就是手机号。我会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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