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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大四学生,寒假通过中介找了一个兼职,与中介签订合同,合同上写明工作日期为12号-25号
本人大四学生,寒假通过中介找了一个兼职,与中介签订合同,合同上写明工作日期为12号-25号 本人大四学生,寒假通过中介找了一个兼职,与中介签订合同,合同上写明工作日期为12号-25号,我在24号的时候因私事与工作地老板请假,得到允许后提前两天离职,但是现在中介扣着我的工资不发(工作地老板已经把属于我的工资给中介了,总共工作11天,每天100,共计1100),说我未履行合同上的日期,提前离职只跟工作地老板说不行,必须提前七天告知他们,他们给出的解决办法是:1、扣除工资的30%-50%   2、按旷工处理,旷一天扣三天,
请问这种处理办法合理吗,合同上并未这样写明,我应该先接受他们的部分工资吗?还是直接维权,谢谢帮助!
2019-01-29 16:21 小叮做事小叮当(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19-01-29 16:29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 徐卫东律师  2019-01-29 16:38
可以人社局投诉的
3 谢涛律师  2019-01-29 16:49
去劳动局投诉
4 李丹律师  2019-01-29 16:50
您好,是不合理的。建议您直接维权,收集好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具体细节来电详谈,来电咨询免费。
5 张梅律师  2019-01-29 17:28
你好,对方给出的处理方式是不合法的,你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建议您来电详询,我们尽可能的帮助您维护您的最大权益,联系方式见律师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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