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 十年前某人借我10万,分两次借,第一次借一张3万在欠条注明要0.015的利息,第二次借7万在欠条没有注明要任何利息,欠条共两张都是同一人, 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3万就需要利息,7万就不用算利息了是吗?已经有签字作证,是不是就不用按照银行利率的8厘计算吗?我每年每月都有还他的钱,但是到今天十年后他就说10万都需要利息,并且在我已经支付15万有余的情况下起诉我还要我再还他本金加利息12万, 这样是合理的吗?
2013-01-21 20:48 610491……(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1-21 20:54
没有注明利息的话视为无息借贷!
2 陈晓云律师 2013-01-21 21:39
有约定利息的,应支付利息,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
未约定利息的,但约定还款期的,如逾期未还款的,可自逾期之日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未约定利息的,但约定还款期的,如逾期未还款的,可自逾期之日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3 欧学文律师 2013-01-21 22:49
没有写明利息就不需要支付利息
4 110网律师 2013-01-22 14:08
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3-01-22 20:11
自然人的借款纠纷,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利息的话,是不支持利息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6 陈贤良律师 2013-01-23 21:16
及时起诉对方要求还款,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