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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买单侠分期了一个手机,因个人原因两年没还,现在我和他们协商人员协商还了3200元
我在买单侠分期了一个手机,因个人原因两年没还,现在我和他们协商人员协商还了3200元 我在买单侠分期了一个手机,因个人原因两年没还,现在我和他们协商人员协商还了3200元,还了以后他们就说减免不了需要继续还款,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2019-01-28 12:28 浅陌(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顾倩团队律师  2019-01-28 12:32
您好,逾期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建议您与贷款人协商制定还款 计划分期付款,如利息过高可以起诉要求 降息。如您认为贷款方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要求不还或者少还金额。
2 徐卫东律师  2019-01-28 12:47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3 宋超律师  2019-01-28 14:01
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欠债不还构成诈骗罪。
4 李英华律师  2019-01-28 14:08
你好 建议及时还款,逾期可能影响个人征信
5 冯磊律师  2019-01-28 14:44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6 李建成律师  2019-01-28 15:33
你好: 建议谨慎处理 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还款 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7 李大贺律师  2019-01-28 16:4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8 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  2019-01-28 18:31
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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