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刑事自诉法律咨询
交警已现场有变动,不肯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只出具了事故证明,这样有依据吗?
交警已现场有变动,不肯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只出具了事故证明,这样有依据吗? (两辆非机动车)难道要被压在扯下,痛死,都不能动吗?当时邻居不忍心,就把压在腿上的车给搬走,现已接受治疗,也已出院,复诊时被确定为股骨头坏死。对方一点伤都没有,能给具体解释下吗?
2013-01-21 16:00 huabao……(江苏-扬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01-21 16:05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