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亲路费报销 您好。我的户口在湖南长沙,身份证信息也是湖南人,未婚,2012年考到甘肃省庆阳某县某乡当村官(报考条件中不限考生户口),签了三年合同,按乡镇公务员工资标准发工资,2012年9月1日起薪,10月8日正式上班,现定了2013年2月5日(在放假范围内)从西安回长沙的硬座车票,看望父母、过年,请问我的来回路费能否报销?能报多少?怎样报销?
2013-01-21 15:38 子言2013(甘肃)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3-01-21 22:19
看单位规章制度。
2 钟晶律师 2013-01-21 17:53
你好,这个要看单位的制度
3 高付华律师 2013-01-21 19:29
你好,具体要看单位是怎么规定的
4 林传雄律师 2013-01-21 20:35
按单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