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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我2018年9月份在哈市江北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对方骑电动车逆行醉驾
王律师您好,我2018年9月份在哈市江北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对方骑电动车逆行醉驾 王律师您好,我2018年9月份在哈市江北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对方骑电动车逆行醉驾,法院判对方负全责,赔偿十六万多,判五个月,到现在对方一分钱也没给,请问王律师我怎么能要回这笔钱?
2019-01-26 12:45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1-26 13:39
你好,你应当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你需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申请。

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你支付货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1-26 13:40
你好,1、自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行踪进行调查,必要的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应当采取拍照等手段,保留这些证据,并提供复制品给执行法官,由法院对其财产实施查封、冻结、扣划措施;
2、不能发现对方财产线索的,应当花点时间去找找被执行人,能够联系得上的,最好是想办法让其自行到法院与你协商,一旦到了法院,如果拒不执行判决的,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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