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程款,只给一半怎么办 你好,我是给工地上打桩的,2011年年初与项目经理谈好了一根桩给的立方费,也经过老板同意了,并且写了一个条,上面都写好了价格。现在活干完了,找老板结账,老板说价格贵了,只给一半的工程款。项目经理2012年中调走了。我也去找过建管所,他们说价格上面的问题不归他们管。我现在该怎么办?请各位朋友给我出出主意。万分感谢!
2013-01-21 12:28 wxf_19……(上海-宝山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1-21 12:39
您好 欠条写好没有?
2 孙新律师 2013-01-21 12:33
可以起诉他们,跑不掉
3 110网律师 2013-01-21 12:37
字条的内容是什么?上面有无公司盖章?
4 袁文祥律师 2013-01-21 14:26
协商不成,起诉!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
5 110网律师 2013-01-21 14:41
拿着这张字条去起诉呗。让法院把另一半钱判给你。
6 张向锋律师 2013-01-21 16:55
起诉对方要求按约定支付。
7 李军律师 2013-01-21 17:55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可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
8 110网律师 2013-01-22 11:18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
起诉对方要求按约定支付。
2.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1.
起诉对方要求按约定支付。
2.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9 张健律师 2013-01-22 23:39
对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定价及时保存证据或提出司法鉴定。虽然签订了施工合同,但是由于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量的改变也就在所难免了。一般对于工程变更,要及时按照业主建设单位要求履行工程变更的认可手续。在律师的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由于口头约定变更,导致工程结算时对工程量和定价发生争议导致诉讼发生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律师经验,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三种方式来维护自己利益,一是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的补充协议对这部分工程量做了约定则可以作为依据;二是没有合同约定的,可以根据当时施工双方以及监理单位、材料商等第三方的工程量确认证据来计算工程量;三是参照签订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一般指建造定额标准);四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作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也是依据建筑定额标准鉴定)。对于上述四种途径,施工企业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