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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强制执行,费用是谁出,需要原告预交吗?
你好,强制执行,费用是谁出,需要原告预交吗? 你好,强制执行,费用是谁出,需要原告预交吗?
2019-01-25 15:28 A以微笑面对(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1-25 15:39
你好,你应当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你需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申请。

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你支付货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1-25 15:39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1-25 15:40
一般不需要
4 孙新律师  2019-01-25 15:33
不需要,由被执行人承担。
5 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  2019-01-25 15:36
不需要
6 陈铠楷律师  2019-01-25 15:42
被执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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