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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帮助,农村拆迁安置车库的协议没有在最终达成的相关协议上备注,怎么办?
寻求帮助,农村拆迁安置车库的协议没有在最终达成的相关协议上备注,怎么办? 本户是三年前已经拆迁好的农村拆迁户,第一份协议根据相关规定每一套安置房分一个车库,其中由于安置房屋的问题有分歧,最后安置房屋问题解决了签订第二份协议,但是第二份协议有一点漏了,第一份协议双方说好的“每套安置房分一个车库”漏写了,代表拆迁人一方负责人没有在第二份协议书里备注“每套安置房分一个车库”。
   三年过去了,安置房也已经分到手了,可是规定的,每套房子分一个车库的事情还没解决。
   (现在拆迁一方不能分给被拆迁户车库,根据最新规定没有分到车库的被拆迁户可以获得车库现金补助。)
   但是由于本户第二份协议上漏备注“每套安置房分一个车库”,目前拆迁方凭借第二份协议没有备注“每套安置房分一个车库”这一条,不给予本户车库现金补助。
   请问各位资深律师,本户该怎么办?怎样能拿到事先说好的车库并得到车库现金补助?求求帮助!!!
2013-01-21 11:21 zxxtxx……(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1-21 11:23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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