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人员。现在即将春节放假,我们商场规定放假 10天 我是一名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人员。现在即将春节放假,我们商场规定放假 10天,我们公司要求我们超过法定7天的时间用年假抵充。但在我们的员工手册上面有明确规定,我们的上班时间与商场保持一致。请问我们公司这样的规定是否违背劳动法?另外,作为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我们理论上没有加班和调休,那么考勤打卡能否作为核算我们出勤的标准呢?
2019-01-24 17:32 姒笙(重庆-渝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9-01-24 19:04
可以的
2 单义律师 2019-01-24 17:46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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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名不定时工作制的商场销售人员。商场春节放假10天,公司要求多余法定假日的三天需要拿年假抵充
1个回复我是一名销售人员,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办公室,以业绩为考核指标
0个回复我是公司销售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是公司规定上班必须按照固定时间打卡
1个回复我是一名销售人员,现在怀孕了,现在工作锡山区,这家店要关门了
2个回复我是一名商场服装销售,在这个品牌公司工作六年零三个月,公司现在从商场撤柜
0个回复我们是商场的销售人员,原来店是厂家直营的,我们店里好几个员工都工作五年以上了
3个回复你好,我是一名普通工人在一家工厂工作我老板叫我们什么时候做完什么时候给我们发工资放假回家过春节
0个回复你好 我是企业销售人员 我们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不定时工作制 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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