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你好徐律师,本人于2017–10-23日,给朋友担保私人借款
你好徐律师,本人于2017–10-23日,给朋友担保私人借款 你好徐律师,本人于2017–10-23日,给朋友担保私人借款,月息六分,借款期限三个月,借款人已支付利息四个月。借款人2018-9月底失联,现借款人向我要钱。这种事情怎么处理为好。
2019-01-22 21:10 ask201……(浙江-金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9-01-22 21:15
担保期限已过,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1-22 22:16
你好,偿还后可以追偿。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01-22 23:04
如果担保期限没有特别约定。那么担保过期,不承担担保责任。
4 徐岳律师  2019-01-22 21:14
担保期限已过。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