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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
如何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 我弟弟患有精神疾病,儿子四岁多,其妻子多次向法院起诉,分别是:零九年十一月法院判双方离婚,儿子归女方,男方每月需给三百元抚养费。壹零年十月法院判夫妻期借款债务各承担一半(所谓债务,女方说借了其姐数万元,但借据只有女方一人的签名)。今个月法院再次判决离婚后房产分割,判决房屋归男方但要支付十多万给女方,及承担银行按揭十多万。因为我弟患精神疾病所以以上判决他都沒有岀庭应诉,我们家属都不知有这样的判决,只是最后一次房屋分割判决后才知道所有的判决,当我向法院提出异议时法院的人员说巳判决了,巳经过了诉讼时效。所以我弟作为一个精神病人,我们作为家属的该怎么办?
2013-01-20 23:46 hys060……(广东-云浮)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3年01月21日 00时00分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想人民法院申请抗诉,如果你们说的属实,法律会保护你弟弟的权益的,建议聘请律师帮助或者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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