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怎样维护女友的权益? 我女友从其前男友姐姐处租赁一间店铺已经经营一年多了,当时租赁合同写明租期到2014年3月31日,房租每年1.5万,转让费4万,可以转让,合同由其前男友代签(名字是女友的,但是其前男友的笔迹和手印),4个月前女友与前男友分手,现在房东(女友前男友的姐姐)要求要涨房租每年2.3万,只做到2013年12月31日,她就要收回门面,且不能转让,这样的话,我女友损失就太大了,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女友能否转让门面?如果不转让,能否要求退回门面转让费?怎样维护女友的权益?
2013-01-20 21:08 syjkx1……(四川-广元)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1-20 21:12
您好,看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是不能转让的话,你女朋友是无权转让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1-20 21:13
如果你们签订了这个协议,那么就是有效地,约定了不能转让你们就不可擅自转让。转让费也无法退还。
3 陈晓云律师 2013-01-20 21:14
转让需要房主同意,经房主同意所签合同的,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4 110网律师 2013-01-21 09:48
协议有效,如未经房东同意你们不能转让,可拒绝房东涨价要求,否则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5 李小利律师 2013-01-21 10:36
你好,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你女友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让铺面,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