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们公司每月18日定时开工资,2018年10月我旷了几天工 你好律师,我们公司每月18日定时开工资,2018年10月我旷了几天工,公司对我以扣工资的方式做出了相应的惩罚,并且押了9月份的工资,现在一直属于拖欠状态。30天前,我跟公司协商离职,公司不同意,于是我递交了辞职通知书,公司也说不同意离职,领导说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年前年后各一个月不能辞职,制度里还说旷工几天押几个月的工资和提出辞职(比如旷工五天必须干满五个月后才能辞职和发放拖欠的工资)。我递交辞职通知书到今天为止正好三十天,公司说依据规章制度不给办理离职手续不给结清工资。请问公司违法吗?我如果去劳动仲裁投诉能成功吗?(留有工作证,递交辞职通知书时的录音,但是录音时被领导知道了,领导明确表示拒绝被录音)
2019-01-19 11:14 ask201……(山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柳基伟律师 2019-01-19 14:11
你好,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2 孙新律师 2019-01-19 14:24
你好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冯倩雯律师 2019-01-19 16:55
这个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的。
4 李晓玲律师 2019-01-19 17:17
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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