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纠纷 一人手机丢失,稍后一人也有同一样的手机,前者质疑后者偷窃,百般辩解无用,并毁坏污蔑后人名声,手机是是正品手机,请问,凭借手机入网许可证号,手机购买发票,及手机卖出店的记录信息,可不可以确定手机确属后人,从而证实后者的清白,并告对方的污蔑和人生诽谤吗,谢谢
2013-01-20 01:23 1987hc……(海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3-01-20 08:09
答:有发票足够了。
2 110网律师 2013-01-20 08:21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