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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六月入职一家健身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经常会拖欠工资,后来决定辞职
18年六月入职一家健身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经常会拖欠工资,后来决定辞职 18年六月入职一家健身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经常会拖欠工资,后来决定辞职。8月30日提出书面辞职,一个月后正式离职,一共工作4个月。离职后老板以健身房内部问题以及装修为由拖欠工资至今未发,并且以我没有销售业绩为由扣除一半底薪,本来是2200的底薪,只能拿1100。还说我有一天没有考勤,又把全勤扣了,按他们的计算工资只有1200左右。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吗?他们扣除底薪合法吗?
2019-01-15 21:45 ask201……(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冯倩雯律师  2019-01-16 10:44
这个问题最好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
2 李晓玲律师  2019-01-16 11:32
这个问题最好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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