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合同约定之外获得赔偿 深圳ponycar共享汽车,母公司(深圳市乐途汇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其子公司( 深圳市乐在途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关联公司(深圳乐去科技有限公司),向消费者打出“0元购车”的活动招牌,吸引车主参与活动,像车主收取2千-8千元不等的手续费用后,把市场价约11万元的汽车,涨到约14万元,高价让车主像银行贷款买车,贷款后每月还款约3070元,并与车主在合同上约定,每月支付车主3322元,支付36-48个月不等。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单方违约,违约方只需要赔偿1万元损失。
现在ponyponycar共享汽车与车主合作6-10个月不等后,突然单方面中断合作,按1万元赔偿,要求客户解除合同。
目前新能源汽车在市场上的二手出价很低,大多数车主都背负2-5万元不等的损失,请问作为车主,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减少损失??
现在ponyponycar共享汽车与车主合作6-10个月不等后,突然单方面中断合作,按1万元赔偿,要求客户解除合同。
目前新能源汽车在市场上的二手出价很低,大多数车主都背负2-5万元不等的损失,请问作为车主,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减少损失??
2019-01-14 20:40 chenqi……(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1-14 22:47
按合同约定依法处理。
2 冯倩雯律师 2019-01-15 01:18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3 闫燕律师 2019-01-15 10:02
按合同约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