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你好,麻烦咨询一下,我本人在当地的小额贷款公司用房产作抵押以10000元每月300元的利息借了65000元,借期为六个月,11月31日到期。到期时因为买车经营欠佳未能按时还款你,贷款公司当时找到我口头说如果不能还款就把你的车押到公司就不到法院起诉了,否则当天就要起诉拍卖我的房产,我没办法就把车押到了贷款公司并且还写了一个承诺说取车时最少还所欠的利息和一到两万元,可是在押车的第二天就有人租车干活干活,我去要车公司不给没办法只好放弃,时至今日已经一个半月,造成我拖欠他们的利息和逾期利息,我没有车就等于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我就是想咨询一下作为被告开庭那天我应当维护我的哪些权利,谢谢了麻烦您了。
2013-01-19 15:15 于寄0073……(甘肃-嘉峪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3-01-19 22:10
同时履行抗辩权。
2 钟晶律师 2013-01-19 15:33
你好,欠钱还钱当然是天经地义的,现在就只能从你去取车对方不给你取,造成一些损失上说了。
3 高付华律师 2013-01-19 15:34
你好,这是两个法律关系,应当区别对待
4 110网律师 2013-01-19 21:30
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