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由五个人合伙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成立于2015年,我出资占比不到30% 你好,我是一个由五个人合伙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成立于2015年,我出资占比不到30%。2017年,我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办理环保手续,为了快速办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和会计在原地址注册了一个新公司,使用原有设备、厂房、工人,随后办理了相关的环保手续。目前一直延续经营。经营过程中都是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现在我和其它股东要求把我们的股份确认到新公司,但是法定代表人不同意,他说原来的公司已经没有资产了,要想确认必须再投入资金。请问我们其他股东如何才能取得新公司的股权?旧公司是不是债权债务应该全部都确认到新公司名下?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办理,其它股东有什么渠道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2019-01-14 13:25 ask201……(山西-长治)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1-14 13:50
你好,公司事务手续看公司章程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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