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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去年11月份贷款,贷了二万,到手也就一万八千多,贷了一年,今年12月份就还完了
你好,我在去年11月份贷款,贷了二万,到手也就一万八千多,贷了一年,今年12月份就还完了 你好,我在去年11月份贷款,贷了二万,到手也就一万八千多,贷了一年,今年12月份就还完了。怎么现在又发信息叫我还。我总共才贷一年,1年也就12期,已经还完了,现在发信息叫我还13期的。这就怪了,一年还有13个月吗。
2019-01-13 10:56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1-14 12:09
贷款利率超过24%的,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还。
2 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  2019-01-13 11:01
可以起诉
3 冯倩雯律师  2019-01-13 12:04
你好,贷款问题要谨慎,一般贷款的年利率不超过24%。
4 李大贺律师  2019-01-13 16:11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5 闫燕律师  2019-01-14 11:23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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