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旧房屋改造 我家里是农村的,现在农村规划。在以前的老房子旁边又建了几排楼房(老房子是平房)我家买了一套120平方的房子,(村里建的)村书记说是拿以前的老房子一处房子抵一处另外又交了7万多,房子是村书记找人盖的。但是现在的新房子没有房产证(老房子有)说是集体户口。什么证件都没有。请问合理吗?房子质量还不合格(窗户都能看出来是斜的?请问怎么办?我们那每家都一样。
2013-01-19 08:43 403689……(山东-聊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19 08:47
这是不合理的,可要求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3-01-19 09:15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