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 您好,我妈妈08年再婚,结婚前男方家有一套房子,房主是男方的名字。今年男方单位分房,以现在的住房换购新的房子,不够的再补钱。房主还是男方的名字。 我想知道这房子法律上是不是有我妈妈的一半? 如果我继父不在了,是由我妈完全继承还是和我继父的儿子各一半?谢谢您!
2010-06-22 16:08 郁心草堂(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06-23 08:56
新房子有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投入,也有单位福利政策,因此最好对权属和出资情况进行书面约定。继父的孩子有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