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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帮帮忙
我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帮帮忙 房子是写了委托书交于公证处公证说卖给对方,交给对方负责,并且说好付给我15万,还有对方拆了我的房子后,重新起了房子会再给一套120平方的房子给我,15万已经给了,现在剩下说好的房子迟迟没有音讯,合同写好,2013年5月份交房,现在房子拆了以后根本没有动工,5月份不可能交房,现在苦恼的是合同里没有写清楚,对方要是没有在限期内交房就会怎么处理,到了5月份要是还没有得到房子,我该怎么办..和我一起隔壁邻居也是卖了房子给对方,但是他们的有写清楚,过了5月份没有房交出,就会赔偿他们35万,他们不用担心,现在就是我的问题,和对方协商,他们不肯按市场价的房价来补偿我,只肯1600一平方的房价来打发我,我的房子地处南丹县繁华地段,怎么可能那么廉价...跟我的邻居的补偿简直是差太多了,我的房子还比邻居的大,位置也好,请各位帮帮忙,我该怎么办.
2013-01-18 18:02 tangzi……(广西-河池)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1-18 18:04
房子还能要回来
2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3-01-18 21:17
能要回来
3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3-01-21 16:12
你好,建议当面和律师面谈才能给予更多针对性的回复。
4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1-18 18:06
你情况当面咨询
5 孙新律师  2013-01-19 09:21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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