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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川于汇科技有限公司拿着我贷款的19800培训费,说以我的名义向贷款机构还款,并且双方签了协议
北京百川于汇科技有限公司拿着我贷款的19800培训费,说以我的名义向贷款机构还款,并且双方签了协议 北京百川于汇科技有限公司拿着我贷款的19800培训费,说以我的名义向贷款机构还款,并且双方签了协议。但是公司拿着钱跑了。我去法院起诉还有意义吗?追的回来吗?
2019-01-09 13:22 邵帅(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9-01-09 13:26
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及时起诉维权,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2 申维丰律师  2019-01-09 13:30
您好,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3 顾倩团队律师  2019-01-09 13:30
据您所述,建议您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返还,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4 魏伟律师  2019-01-09 13:32
收集证据起诉 我的补充: 2019-01-09 14:41

建议报警

5 怀向阳律师  2019-01-09 14:05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
6 宋超律师  2019-01-09 14:23
你好,民事纠纷既无法协商,也无法调解的,建议搜集有利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7 李建成律师  2019-01-09 15:56
你好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8 赵江涛律师  2019-01-09 17:32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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