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企业改制中的股份量化问题 我们公司原来是城镇集体企业,在2003年时改制为私营企业,为全厂职工共同参股,每股4000元,量化1000元,实收4000抵5000元,经过几年运作,公司有十大股东强制从职工手里回收散股,以每股4000元钱回收。2008年公司与外方合资,再过两年,改为全外资公司,十大股东以1:15(具体比例不是很清楚,没有公布)将公司全部出卖,而我们量化的1000元当时没有给我们,现在公司出售了,是不是应该将这一部分的钱按比例返还给我们职工。
2019-01-09 09:23 NIMO22……(江苏-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1-09 09:54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
2 李晓玲律师 2019-01-09 15:18
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