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 本来在1988年向村里买了三间地基,建自住房,有合同。现在我大儿子已经批了三间宅基地,我跟小儿子政策允许批四间地基,但是之前我买的地基已经办了证,按一户一宅政策,我买来的三间就要被收回,才可以批4间地基,我该怎么办,我是买的地基,怎么可以收回呢,请律师帮帮我
2013-01-17 18:26 xjh198……(浙江-金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电话:13957965616 2013年01月17日 19时50分
地基本身不能买卖!可以要求返还。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1-18 00:53
你已经享受过了地基了。当然不能再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