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前他家买房写的是孩子爷爷的名字,但是现在离婚了,孩子太小 我们结婚前他家买房写的是孩子爷爷的名字,但是现在离婚了,孩子太小,让孩子爷爷写了遗嘱说房子给他孙子,孩子太小不能过户,我想问一下我要孩子的监护权房子能给我么,只想给孩子留下点东西。
2019-01-04 17:58 ask201……(黑龙江-鹤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1-04 18:05
你好,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1-04 18:18
你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五)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五)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3 陈晓云律师 2019-01-04 18:50
多个遗嘱,内容冲突的,如有公证遗嘱,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无公证,或都是公证的,则以后立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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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结婚快五年了但是现在想离婚、我们没有孩子,但是房子是他父亲名字
6个回复您好,我想问下,想离婚,在我们婚后自己买了一套房,但是签的买房协议写的是孩子爷爷的名字
3个回复我想问下离婚,我们结婚前买的房子,有房贷,现在离婚但是房子是写的女方名字,因为买房的时候我本人不在
2个回复现在想买房,想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我们还没有结婚,男方父母给付首付
6个回复离婚后孩子归女方,但是我们还继续同居,孩子一直在他家户口上,现在我能拿回吗?
8个回复我结婚了 有孩子 但是一直没有登记 想现在想离婚我们感情不和
8个回复我结婚了 有孩子 但是一直没有登记 想现在想离婚我们感情不和
5个回复我跟妻子结婚,现在感情不好,想离婚,但是我们也没有孩子,妻子跟我结婚前有两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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