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我亲戚之前通过手机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了vivoX20,但是合同上写的是iphone8p
我亲戚之前通过手机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了vivoX20,但是合同上写的是iphone8p 我亲戚之前通过手机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了vivoX20,但是合同上写的是iphone8p,原价3000多的手机标价就达到了5600多,本息相加就达到了6700多,现在我亲戚加上首付已经还了5200多,可是贷方依旧让再还2000多,否则就将相关资料发往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是不是只能按他们的要求还钱?
2019-01-03 13:40 潘小敏April(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1-03 14:08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1-03 14:21
贷款利率超过24%的,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还。
3 李大贺律师  2019-01-03 18:46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