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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由谁承担?
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由谁承担? 我是一名学生,我校领导与中国青年旅行社签订合同,带领120名学生于6月19日-7月2日去杭州、苏州、上海旅行。由于6月19日大水淹没铁轨(自然灾害),火车停开,出发时间延期至6月23日,但返回时间仍然是7月2日。其中19日-22日4天的损失,旅行社要求我们学生全部承担。我想问一下:
1.如果我们提出不去,请问能否得到多少退款?
2.如果我们去,将原计划14天的行程压缩为10天完成,应该得到多少退款?

请专业律师给与我宝贵意见,谢谢!
2010-06-21 19:24 案山子(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江律师  2010-06-21 19:32
应当依据协议的约定处理,建议与旅行社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0-06-21 19:58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该四天的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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