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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产品是否可以认定是伪造产地?
这样的产品是否可以认定是伪造产地? 我买的室内木门,销售商说是宜昌生产,包装上也是标注的宜昌,但是实际是北京生产的。据厂家说是分公司,可是注册信息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应该不是别家公司的分公司。而且包装上也没有生产许可证,应该也不是委托生产。这是不是可以认定是伪造产地?可以要求退一赔一吗?
2013-01-17 10:02 王女士68(河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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