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告知函能否等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本人在信访后,要求得到行政部门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这是因为拿到后不服可以请其上级部门复查,请更上级部门复核。但我得到的却是该部门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告知函》。请问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告知函能否等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拿到后能否请其上级部门复查,请更上级部门复核?
2019-01-01 20:29 whs201……(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19-01-01 20:31
你好1可以。
2 程智华律师 2019-01-02 10:00
您好,您可以以告知函作为处理意见,进行行政复议。具体问题您可以来 电详细沟通,免费咨询,我将为您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3 张梅律师 2019-01-02 10:25
你好,具体要看其内容是否具有行政拘束性,及盖章机关。具体可以来电详谈或带材料过来详谈。
4 赵双剑律师 2019-01-02 14:43
您好,您可以以告知函作为处理意见,进行行政复议。
5 姚雷律师 2019-01-02 14:54
你好,这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