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产权房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的问题 有一套私房是生母(14年前病逝)和父亲的共同财产,11年前父亲再婚,2003年私房全部出租给他人开店,父亲说以后用租金买房居住,租金分别我收取保管一三季度,父亲收取保管二四季度,2011年,我和父亲各出一半收取的租金买了一套产权房,写的是父亲一人名字,但我和父亲有个手写说明,是用私房租金各出一半买的产权房. 现在父亲病逝,继母说产权房是其共同财产. 我认为,此房是用生母和父亲未分割的财产租金买的,生母应占1/2,作为遗产父亲可得一半,即父亲应占产权房的3/4,这是父亲的再婚前财产,也就是继母占产权房份额应是3/8. 不知在法律上应该怎样分割?谢谢
2013-01-15 11:32 领110法律……(上海-闸北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1月15日 11时49分
房子是你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你要确定其中你的一半是否能成立的,不是你生母的遗产哦,实际上是你和你父亲的房子,你继母至少可以得到房子的3/8,如果你不能证明你的1/2产权的话,则你继母可以得到3/4的房子
2 高永峰律师 2013-01-15 11:40
你生母可以主张返还自己的租金,而不是要求分割房产。
3 张向锋律师 2013-01-15 13:29
你和你父亲有协议,约定一人一半。房屋一半属于你父亲遗产,由你和你继母继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4 王晔律师 2013-01-15 13:51
房子是你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你要确定其中你的一半是否能成立的,不是你生母的遗产哦,实际上是你和你父亲的房子,你继母至少可以得到房子的3/8,如果你不能证明你的1/2产权的话,则你继母可以得到3/4的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