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开超市,用我的身份证做了法人,出了事故我被告了该怎么做? 朋友开超市,我在里面打工,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办证做了他的法人,后来出了民事纠纷,我被告上法庭,我并出庭了,法院对我判下了赔偿11万,现在马上要对我执行赔偿,朋友现在赔不了,继续要我为他拖下去,而朋友为了超市不受到牵连,要我为他签一份是转让合同给他,那么这事我和朋友之间要怎么样做才能使我自己不承担任何损失呢?恳请赐教。
2013-01-15 02:07 LILING……(广东-江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15 07:58
建议你请帮你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1-15 06:21
你好,要求你朋友及时把法人变更过来,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直接向法院起诉确认你朋友是实际的管理者与你无关。
否则责任由你承担。
否则责任由你承担。
3 刘青芳律师 2013-01-15 06:28
你好,目前的情况,要你朋友履行判决书的赔偿责任才是最关键的,否则会对你强制执行。
4 江珍来律师 2013-01-15 07:45
你成为被告就要积极应诉。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3-01-15 14:59
必要时律师介入协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