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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在银行贷款三十万,两月后离婚,钱被男方用了,女方未见到钱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在银行贷款三十万,两月后离婚,钱被男方用了,女方未见到钱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在银行贷款三十万,两月后离婚,钱被男方用了,女方未见到钱,现在男方还不起了,女方怎么办,需要还吗?
2018-12-19 20:33 ask201……(内蒙古-赤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范海华律师  2018-12-19 20:36
您好,看该贷款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还钱,不是共同债务补需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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