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大你们好,我今年4-5月份在普惠快信办理了分期购买电瓶车的业务 各位律师大大你们好,我今年4-5月份在普惠快信办理了分期购买电瓶车的业务,车辆价值3980元然后分的18期还款,当时看着没什么问题就办理了,后来过了几个月我在微信公众号查看的时候合同多了一张借款合同价格为1380元,然后上面并没有我个人的签名确认我个人我表示确实在当初办理车贷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见到过这张合同,现在普惠快信方是要求一起还款,说什么第二张为副合同,现在18期还款下来利息都过了本金的百分之50了请问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2018-12-19 19:36 ask201……(四川-内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贵宝律师 电话:13321331226 2018年12月19日 19时41分
当初办理车贷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见到的合同,也没有你个人的签名确认,可以不予理会。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8-12-19 19:50
您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以不支付
3 冯倩雯律师 2018-12-19 20:29
你好,此类情况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 成华律师 2018-12-19 21:35
过高利息可以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