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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浙江省务工九月份夜晚加班在工地右手腕摔伤骨折,当时没有鉴定工伤
您好:我在浙江省务工九月份夜晚加班在工地右手腕摔伤骨折,当时没有鉴定工伤 您好:我在浙江省务工九月份夜晚加班在工地右手腕摔伤骨折,当时没有鉴定工伤,至今手腕不能用力仍然肿着,我到这里要求赔偿务工工资,几天了公司一直拖着,请问怎样走法律程序,能不能追究公司的责任
2018-12-18 14:07 ask201……(浙江-嘉兴)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8-12-18 14:11
申请工伤认定。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12-18 14:13
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12-18 14:17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必要时可以与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当面咨询或者微信联系
4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8-12-18 20:11
您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家庭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5 苏小虎律师  2018-12-18 14:12
存在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6 张浩律师  2018-12-18 14:35
可以追究,不过要看你具体材料
7 单义律师  2018-12-18 14:51
你好,可以先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然后主张工伤赔偿
8 徐岳律师  2018-12-18 15:16
先申请工伤认定。
9 陈铠楷律师  2018-12-18 15:22
申请工伤认定。
10 110网律师  2018-12-18 15:58
申请工伤认定。
11 冯倩雯律师  2018-12-18 19:46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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