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捷越公司贷款了4万,下款了3万7.分十二期还,每月还2600 我在捷越公司贷款了4万,下款了3万7.分十二期还,每月还2600,还了16期,现在没能力还了,怎么办
2018-12-16 09:41 ask201……(湖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2-16 09:58
这是可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李大贺律师 2018-12-16 10:11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3 陈晓云律师 2018-12-16 10:16
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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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律师,我在一家买单侠贷款公司贷款了5000块钱分十二期,每月需还款651
5个回复你好。网上贷款公司说贷款一万分十二期,每个月付60利息。本金到期一次性付,下款后给贷款公司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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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回复我在钱街上申请的贷款,打电话来叫我去他们公司签合同就可以下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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