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工作和同事发生争执,对方先打人, 因工作关系,和同事争执,对方先动手打人,致使我眼睛,和面部多数受伤,请问对方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013-01-13 09:51 张19825……(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1月13日 09时54分
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孙新律师 2013-01-13 09:53
赔偿你的医药费等损失
3 孙新律师 2013-01-13 09:56
报警,由警方处理。
4 徐志远律师 2013-01-13 10:04
如果严重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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