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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继女儿继承遗产的问题
关于过继女儿继承遗产的问题 我母亲69年下乡(下乡时已经19周岁了),过继给我六姥爷(无过继手续,但村里人和部分健在的亲戚可以证明),为我六姥爷养老送终。我六姥爷名下有一套房屋,我母亲是否有继承权?
  说明:我六姥爷无亲生子女,无配偶,六姥爷的兄弟姐妹也都去世了,只剩一个弟媳妇(我七姥爷的配偶)。但我六姥爷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还在。
2013-01-13 09:18 lclzwd(山东-烟台)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1月13日 17时25分
你母亲虽然没有办理收养登记,但其对你的姥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且你姥爷无其他子女,你母亲有权继承他的房产。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1-13 20:36
你母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要求继承遗产。
3 杜永胜律师  2013-01-13 09:21
你母亲有继承权。
4 陈晓云律师  2013-01-13 09:24
应由你母亲继承,因为你母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5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1-13 09:26
未办理过户手续可以主张继承权
6 孙新律师  2013-01-13 09:43
你母亲可以继承你刘姥爷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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