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的理赔 我的父亲在今年的除夕夜的前一天除了车祸,小腿骨全断还有一小碎的小骨头在肉中,到现在也没有去出,伤残为10级,小腿有一个伤口无法愈合,是从屁股上割下来,移植上去的,以后还要开刀取钢板,腿到现在还不能用力。请问到现在为止光医疗费用就5万了,还有去板的费用没有算在里面,请问这样陪多少合理!
2010-06-19 22:01 fei541……(浙江-金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6-20 07:15
属于人身损害的,先申请鉴定,按照结果和受伤者本人实际情况,才能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的,之后再起诉要求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0-06-19 22:03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