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提供证据法官未完全质证,举手申请不允,质证结束,-审判 当事^提供证据法官未完全质证,举手申请不允,质证结束,-审判决后向监察室举报法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章第68条第7o条既没有完后质又未看收证据原件,请问监察室规定什么时间答复?
2018-12-09 08:40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2-09 08:48
这是可以要举证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12-09 19:31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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