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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做事从3米高空摔下,导致脊椎压缩性骨折,右脚踝粉碎性骨折
我在工地做事从3米高空摔下,导致脊椎压缩性骨折,右脚踝粉碎性骨折 我在工地做事从3米高空摔下,导致脊椎压缩性骨折,右脚踝粉碎性骨折,右手骨折,脊椎和脚踝都做了手术打了钢板,手术花费约8万元,是老板承担的,住院四十多天,现已出院,每天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医生说有可能脚会留下后遗症。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情况,能得到多少赔偿?我爸爸工地做事每天大概有300元收入
2018-12-08 11:39 felicity(湖南-常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芬团队律师  2018-12-08 11:47
1、先治疗、同时申请工伤认定,在沟通过程中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
2、出院以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赔偿
3、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对保障你们的权利会更有利
详情可来电或来访
2 陈铠楷律师  2018-12-08 11:49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3 陈晓云律师  2018-12-08 20:06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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