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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生权利
侵犯人生权利 事由:2018年9月8日,我有一块地原先堆瀵,现在闲着垃圾长草出行很不方便。我就以水泥加以修筑以便出行和管理。修筑后它不影响流水。也不会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而且干净,卫生便于管理。但本组社长以村集体的名义提出地是公众的要求拆除恢复原样,不能占用公众地段。由于两人的言语发生口角。事情过后本组社长带儿子来家里殴打我,还在我家门口当重人面诽谤我把我的父亲毒死了,在言语上也非常难听。还说我共产党不养懒人骂我是 狗日的,说我全家都是狗日的,等的话。当是我打过110向警方求助。当天还曾多次打刘厂镇派出所民警电话:共计7次。说社长及其儿子张跃军殴打我胸部两拳,诽谤我把父亲药死了要求来协助处理。但警方让村委会调解。我也把母亲叫回来,但社长,和社长妻子,儿子恐吓我的母亲严翠连,在语音上也非常难听。看到母亲在发抖,我没法就把母亲拉回家
目前当地派出所要村公所调解,但受害人认为社长的行为已经触犯国法,公然严重暴力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虽然没有重伤,但受害人已经示弱不敢做任何反抗。请问可以以刑事诉讼提起诉讼吗。
2018-12-07 19:34 xyjpbk(云南-大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2-14 16:36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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