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有分期当时,主动打电话找我问我需要借款嘛,然后借了20000现金贷 即有分期当时,主动打电话找我问我需要借款嘛,然后借了20000现金贷,以还了14000,上个月逾期25 天,天天骚扰我家人,有时还恐吓,还发了什么法院传票信息给我家人,骗取我家人又还了二万多近去,这样属于什么,合理嘛,
2018-12-07 15:36 ask201……(江西-上饶)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8-12-07 15:39
还上收到的本金及按月息2%内计息还上就别理了。远离网贷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暴力催收报警
2 单义律师 2018-12-07 15:43
贷款时需要还的
3 李大贺律师 2018-12-07 16:05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4 冯倩雯律师 2018-12-07 20:08
建议归还欠款
5 闫燕律师 2018-12-08 11:17
还上收到的本金及按月息2%内计息还上就别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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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请问一下,我在佰仟金融一个手机分期,一个现金借款。由于两个月之前有逾期然后他们要求我全部结清
10个回复你好,我香捷信公司现金贷了一万元,当时是打电话给我贷的,然后就把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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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复我被趣店的人弄了一个趣分期借款816需要我还款不但当时说不要
0个回复我在佰仟分期买手机然后给我打电话贷款现金7000我工资没发还
1个回复当时被骗去帮朋友贷款,然后说的是手机分期,但是却给的3000元现金
2个回复你好,我在佰仟金融分期买了个手机,然后几个月给我打电话说我有现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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