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结婚时还没有到结婚年龄,也就是没有办结婚手续,生了一个两个月大的孩子,丈夫脾气不好,工资才600块,也不爱妻子,对孩子也是不闻不问的。双方闹离婚,男方不给孩子给女方,女方开了家超市,有经济能力,想抚养孩子。现在男方22岁,女方20岁。。在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要怎么样才能让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2010-06-19 13:40 卢书书(广西-南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19日 13时57分
如果按你所述 你应当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 你可以主张你们是非法同居关系
平均分割财产即可
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 你可以主张你们是非法同居关系
平均分割财产即可
2 孙新律师 2010-06-19 13:50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 谷友军律师 2010-06-19 14:06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